第一百六十七章 5.诡影唐花-14 寿宴开始
9月15日, 沈莳来到《诡影唐花》的第十天。
今日是唐门家主唐雄的六十一岁寿辰。
沈莳今日也和平时一样早早就起床了,一番洗漱之后,先带着吴景澜往后山别院去。
辰时半, 早上八点,沈莳到达落英院。
沈玉要停灵半月, 现在还没下葬。
与外头的热闹截然不同, 小小一方落英院仍是一片缟素,犹如被四堵高墙隔绝出来的异世。
沈玉的棺木停在正堂中,虽然有冰镇着,但也难免有了异味。蛋白质腐败的气味与线香的浓香混合在一起, 是一种难以形容,但一定会让人感到不适的诡异味道。
沈莳迈过门槛时, 看到的便是嫂子劳意晗一身白衣,茕茕立于灵堂中的身影。
哪怕他知道这只是一场剧本杀,也难免在此时心有戚戚, 对这可怜的女子感到了十万分同情。
“嫂嫂且宽心。”
嬷嬷一边念叨着,一边端来一盘撒了细砂糖的米糕,“您今日早餐连半碗粥都没吃完,可让老奴我如何是好啊!”
即便都是没那么多讲究的江湖人士,劳意晗的身份也实在尴尬,确实不方便出席寿宴。
在沈莳的“前情”里,这位嬷嬷今年已年过五旬,从劳意晗还是闺阁少女时就随伺在身边,后来又陪嫁到沈家,已在沈家服侍了很多个年头,与主人感情极深,很能说得上话。
沈莳安慰道:“想必唐老爷也定然不会见怪的。”
“嫂嫂。”
沈莳点了点头, 表示理解。
拜祭完沈玉后, 沈莳陪着劳意晗到偏厅稍坐了一会儿。
沈莳轻声叫到。
劳意晗回头, 朝沈莳温柔一笑, “时云, 你来了。”
劳意晗摇了摇头,把糕点推给了沈莳,“白发人送黑发人啊!老爷走了,玉儿也去了,我一个人……要不是杀害玉儿凶手还没抓到,我简直、简直……”
“夫人,现下玉儿小姐虽然不在,但您也得保重自己。”
“今晚的寿宴, 我就不去了。”
沈玉横死,劳意晗悲恸万分,每日以泪洗脸,十日来肉眼可见瘦了一大圈,哀愁憔悴之色,身边每个人都看在眼中。
劳意晗接过嬷嬷送来的茶,轻轻呷了一口, 对沈莳说道:“毕竟玉儿新丧,我这当母亲的……”
“……”
“正是、正是!”
嬷嬷眼看劳意晗这么伤心,自然担忧她哀毁过度坏了身子,总是见缝插针地劝解几句,但愿主人能早些走出丧女之痛。
沈莳上前,给侄女上香祭拜,一套流程驾轻就熟,已是这些天做得再习惯不过的了。
一旁的嬷嬷连忙帮腔,“夫人您啊,就是心思太重、哀思太过了!”
沈莳听嬷嬷开口,目光便挪到了那中年女人身上。
说着,她眼眶一红,眼泪又滴滴垂落下来。
“夫人您又怎么是一个人呢!”
嬷嬷连忙一指沈莳,劝慰道:
“二爷还在这里呢!还有——”
她眼珠子一转,又接着说道:
“还有唐家大少爷,他可是您的外甥,也是您的至亲啊!”
沈莳适时帮腔,“是啊,嫂嫂,你莫要太过悲伤了,我和伯真都是你的亲人。”
他迎着嬷嬷感激的目光,向劳意晗保证:
“我们一定会寻出杀害玉儿的凶手,以慰她在天之灵!”
———
沈莳带着吴景澜从落英院出来,是巳时二刻,也就是九点半左右。
因别院住的多是唐门女眷,沈莳又是个没娶亲的单身男青年,是以一向都很规矩地从落英院外侧的箭道穿行,尽量不靠近别的院子,以免闹出不必要的瓜田李下。
但这一次,他的辅助系统却通过【当前任务】通知他,让他必须在九时三刻经过东侧碧霞院外的花园。
虽然沈莳从来没有进过碧霞院,不过倒是知道现在那处院子被分给了峨眉来的刁湘竹刁小姐。
——好在只是让我们从碧霞院外的花园路过。
沈莳一边按照当前任务的指示往指定的位置走,一边在心中吐槽:不然我还得光天化日之下翻墙进人家姑娘的院子,万一被巡逻的侍卫看见,怕不得被当成吊死鬼了!
他按照指示,差不多在巳时三刻经过碧霞院外的花园时,就听到了有人争执的声音。
“真是反了你了!”
这一嗓子尖锐高亢,一听就是年轻女孩的声音。
沈莳和吴景澜很熟练地往旁边树丛一闪,悄无声息地腾挪到一个方便偷窥又不会被对方发现的角度。
争执的是两个姑娘。
其中一个沈莳昨日才见过。
那女孩身着一身碧绿衣裙,头上斜簪一支镶翠珠花,肩上蹲一只小猴,正是峨眉派的大小姐刁湘竹无疑。
至于另一个,看上去十六七岁的年纪,相貌普通,服饰比刁湘竹朴素得多,大约是个丫鬟。
“要死了你这臭丫头!真不知羞!”
刁湘竹一边骂着,一边用力拧那丫鬟的胳膊,“让你随便跟男人说话!让你随便跟男人说话!”
那小丫头显然被拧得疼了,又不敢躲,只能抱着手臂瑟缩不已,呜呜哭着求饶。
“还有,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人的身份,那可是你未来姑爷的竞争对手!你竟然还倒贴上去!?”
刁湘竹越说越气,伸手抽了那丫鬟两耳光:
“看我打不死你这不要脸的小蹄子!”
沈莳:“……”
——好个封建余毒的霸凌现场!
沈莳听到这里,大概已能猜到是什么事了。
这丫鬟看着眼生,在“前情”里也没有能对得上号的人物,大概是刁小姐从峨眉派带来的。
结果这丫鬟竟然偷偷与某个男人搭了话,还不幸被主人撞到,才会落得个被打骂的下场。
虽然刁湘竹没有指名道姓,不过既然是“未来姑爷”——也就是刁小姐的未婚夫唐四——的竞争对手,又是男性,那目标就很窄了,左右不过是唐四的三个哥哥而已。
鉴于唐三唐叔扬被火烧伤,照侦探小说的常规套路,一张毁容脸没吓哭路人就不错了,自然不可能还有勾搭年轻异性的资本。
而唐大和唐二都是相貌堂堂的帅哥,光论相貌,都有让女子心动的资本。
不过沈莳觉得,与老成持重的唐大唐伯真相比,花名在外的浪荡公子唐二唐仲安的嫌疑要更大一点。
他默默把这个情报记在了心中。
———
酉时三刻,即傍晚五点四十五分。
沈莳离开他住的清心院,去赴唐门现任家主唐雄的六十一岁寿宴。
因并非整寿,又兼吊死鬼杀人的阴影未除,是以这寿宴规模并不奢豪,赴宴的人数也不算多,也就在院子里排了十张八仙桌而已。
沈莳的座位被安排得很好,就在主位下首一桌,算是给足了他这位青年剑侠面子。
主人还没到场,客人们都忙着互相寒暄,这里一个“久仰久仰”,那儿一个“失敬失敬”,实在套路又无趣得很。
沈莳身为清风流云剑的唯一传人,又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剑侠,当然躲不开这个环节。
待到他终于安安稳稳坐到自己席位上的时候,一路久仰失敬下来,只觉口干舌燥,脸都要笑僵了。
这时有机灵小厮捧着茶壶过来,给他倒了满满一杯香茶。
沈莳这才注意到,唐门给他们这些客人提供的,竟然是在古代已算很昂贵很精致的青瓷餐具。
他端起斟入茶水的杯子,细细端详,低声赞了一声“漂亮”。
“沈少侠好眼力!”
斟茶的小厮大约是领了任务的,看沈莳似是对餐具感兴趣,连忙凑上来替主家显摆:
“这些青瓷是端王爷赏下来的,器形精巧、釉色纯正,且触手温润,可是难得的珍品!”
沈莳含笑点头。
桌上的青瓷杯盘通体呈一种翠竹般的碧绿色,在夕辉中盈盈生光,哪怕没有半丝花纹也显出了富贵气。用网络流行语来说,就是看起来就很高级。
尤其是此刻被沈莳端在手上的那只茶杯,透影透光的碧绿杯盏中盛着深绿色的茶汤,仿佛沉入了一块水头极好的美玉,实在赏心悦目得很。
沈莳将那只青瓷杯仔细把玩了一番,才将它放下,又转向那斟茶的小厮:
“再请教小哥,那这些琉璃杯又是作何用的?”
就如沈莳所言,除了成套的青瓷餐具之外,每个座位前还放了一个红色的杯子。
那些杯子大小、形状都与青瓷杯相差仿佛,却是琉璃质地的,呈现出一种血玉般的淡红色,晶莹通透,很有点儿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效果。
“不敢当您的请教。”
小厮连忙谦辞,随后伶俐地解释道:
“今日寿宴上饮的都是西域送来的葡萄酒,色泽鲜红、浓艳非常,合该配这红琉璃的杯盏才是!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
沈莳明白了。
唐门不愧是名门大派,确实讲究。
嘴里说着非常时期不便太张扬,实际上却连在这个时代中原无法自产,必须从茶马道千里迢迢运来的红葡萄酒都拿出来宴客了。
又因为既然是红葡萄酒,自然得用同色系的杯子来盛放才能显出酒色之靡丽,于是便有了这每人一只的淡红色琉璃杯,也算是很下血本了。
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