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杉矶。
作为北美娱乐行业的中心,洛杉矶向来是影视圈和乐坛的焦点。
虽然乐坛不像好莱坞那么集中,但常驻洛杉矶的歌手、乐队或者其它业内人士,起码也占据了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数量。
而具有投票权的协会成员、格莱美评审团成员,定居洛杉矶的比例还要更高。
自然而然地,拉票和公关的主要战场,也在天使之城。
乐坛的奖项更加贴合市场,公关的分量不像奥斯卡那么变态,但这并不是说公关就不重要了。
正好相反,在格莱美等奖项上,竞争可比好莱坞的奥斯卡激烈多了。
不同奖项的评选规则都有所区别,比如说协会奖,就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协会成员,在每一个奖项上都具有投票权。
而格莱美,在提名阶段,同样也是每一位评审都有投票权。
但到了正式评奖阶段,不同的评审就只能在“自己的专业领域”投票,比如说流行歌手出身的评委,就只能给流行音乐分类的奖项投票。
但拉票公关的最终目的都是一样的,就是说服具有投票权的评委,为目标作品献上宝贵的选票。
尤其是……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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