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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 混着吧,能怎么样?

大学时代,班级有名的富二代。

经常组织聚会的同学,程明宇。

长得十分帅气,唱歌好听,是许多女生爱慕的对象。

记得大学毕业当年就结婚了,凌峰还曾去给他随礼。

后来生孩子,满月等等,从来不曾落下过。

跟女儿混得很是熟稔。

后来破产,又曾经去向他借钱。

第一次在办公室见面,十分客气,谈笑甚欢。

但提到借钱之后,立刻借口有事儿离开了。

第二次,第三次,连公司大门都没进去。

凌峰知道了,程明宇不想借钱。

却不想,今天在这个场合看到他了。

再也没有当初的意气风发,穿着灰色衣服,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,点头哈腰的跟别人攀谈。

看得出,衣服裤子鞋全是地摊货。

手指粗大,脸色粗糙,再无曾经的白白净净。

与公司老板形象,相去甚远。

多了一些成熟和颓废的气息,眼神中多了些沧桑。

凌峰摇摇头,不见面的两年,估计他身上也发生了许多事情。

正在回忆时,发现程明宇的目光,也落在自己脸上。

两个老同学,在别人的婚礼上重逢。

凌峰点了点头,推门下车。

哪怕……

(ò﹏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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