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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 韩国ANTI粉

“2009年的时候,韩国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事件,凶手是被杀者的后辈,因为那位被杀者前辈无休止的欺侮,最后那位后辈凶手忍无可忍直接杀人。

这件案件在不到一个小时后,就被韩国警方破案,凶手也被第一时间抓捕到案,但是可惜的是,整个案发现场居然找不到凶器。”

一般一件案件找不到凶器需要退查,因为凶器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是重要的证据,重调查研究,不轻信口供。只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他证据的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。

韩国的法律和美国的法律很像...比较在乎人权,像美国犯人抓到后,是不能被逼供的,即使犯人承认罪行,警方也必须自己去找到证据然后去证明。

像某些国家,带着犯人自己去指认作案现场,那是不可能存在的,因为那个是在侵犯人权。

林允儿说着,一边的李孝利接口道:“这个事情我也知道,那个时候警方发布了一张照片,是那个案发现场,向全国征求凶器的线索。

并且称可以提供线索的人给予1000万韩元的奖励,而找到凶器的……

(ò﹏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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